承蒙艾瑪與 Mr.6 抬愛,上週本小格多了不少陌生的訪客,在這裡致謝一下。
六先生引述艾瑪對我的描述「豪邁、定位清楚、不受影響」,以現在的情況而言,以上多半是我「掙扎出來」的事實。我不認為我是什麼多知名、多有影響力的部落客,只
可以想像的,這些種種隨之而來的就是別人對我的期待。如果拿人錢財,我如果考慮之後答應了,履行責任乃天經地義。最怕的就是私底下寫信聯絡,一開頭就說是我的粉絲,然後希望我能幫他如何如何。
而我是幫還是不幫,完全得看心情(我是個感情用事的人),看交情,看有沒有靈感寫(我不想套公文流於形式),況且如果來者不拒,接下來這裡也就會變成訪客拒者不來。
好了,問題就開始來了。如果沒回這些信(通常是不回的),這如同艾瑪跟六先生說的,大概就會被說是高傲、或者擺架子。然後就會拿「知名部落客都如何如何」云云來以偏蓋全。
好吧…或許我該本著無私奉獻的精神筆耕,而且我相信我也一直提醒自己該這樣,但這是否也意味著,我應該也有權選擇豪邁、不受影響地繼續寫我愛寫的文章。
昨天趁著兩堂課的中午休息空檔繼續讀著余秋雨的《人生風景》 。裡面講到關於「人格尊嚴」一篇,裡頭有一段話(68頁)我想可以作為部落格座右銘:
「我們原本是尋常之人,周圍突然響起了喝采聲,抬頭一看居然是針對自己的,不免有些驚慌,那就定定神,點頭表示感謝,然後就繼續低頭作自己的事吧。如果覺得要為喝采聲負責,那麼今後的勞作也就成了表演。但是,萬萬不可為追求喝采而表演,因為一旦進入這種狀態,你就成了取悅他人、受制於人的角色,而譁眾取寵從來就沒有好結果。 」
「按一般的規律,喝采聲剛剛過去,往往又會傳來起哄聲和叫罵聲。面對這種情況,仍要氣定神閑地把持住自己,好在未曾進入過表演狀態,你也就沒有義務去關注這種音。… 」
因此,我想我該保有我的尊嚴,低頭繼續做我喜歡做的事。
Dear 迴紋針:
又 Google 到了這篇文章
再仔細看看
好像與近日所發生的一些事不謀而合
巧合嗎?
>.^
老師,我看了你的介紹也買了這本書說 ~
智慧人的語言果然不同凡響!
我的文章中有少部分用到你的文字
但不會引用,只好用連結的^_^a
brunda, 寫信給我OK啊~只是要我在部落格上放一些宣傳的東西,我就會看情況了。:)
我的確覺得如標題很難,不過迴紋針總是謙恭自省到甚至想太多的地步,這是相當吸引我的一個特質。^^
希望貴格常常久久。
「最怕的就是私底下寫信聯絡,一開頭就說是我的粉絲,然後希望我能幫他如何如何。」
我有沒有造成你的困擾啊?(慚愧中)
chih, 謝謝你。歡迎三不五時來逛逛吧~
V怪客,我很喜歡拿一些平常讀到的句子當作生活的描述,有的真的是人生智慧耶!這一句我看到的時候就大驚。還有,你寫的數位時代那篇「銀彈」的,其實是我所有想法的引爆點。
Lingo, 這ID聽起來像蘋果^^ 也謝謝你。
艾莉,我也很欣賞你的文字啊!同樣也是不受影響的真我。:)
很好的座右銘,會讓這句話長存我心 – 不論是不是在部落格上。
PS.雖然我不算忠實觀眾,但確實還滿欣賞你的格子! ^^
http://anniechg.blogspot.com/2007/05/blog-post_29.html
這篇部落失格,我看過了。
也看了留言中一位朋友對艾瑪的commend.
任何團體都有高潮低潮、愉快不愉快、人氣的起落、風格的變化,部落客也不例外。我寫的那篇「部落客成銀彈標靶」這篇文章也許多慮,不過最近終究還是看到了逐漸增強的部落客商業化辯証討論。
我喜歡你這篇文章,余秋雨說的那段話真是好啊。
最近我研究所要畢業了
做自殺 和人腦記憶 相關的研究
還是在做一些自殺防治的事 真是吃力不討好呢
所以 寵辱不驚 一方面也是在鼓勵自己
Dear 迴紋針:
看了妳的網誌好久好久了,這是我的第一次留言,
因為看了妳的網誌座右銘,讓我深受感動。
謝謝妳帶給我們的文字饗宴,謝謝!
啥?有「部落格十誡」這種教條喔~
嗯~小婆孤陋寡聞
不過小婆看過的是英文版的
[url]http://anniechg.blogspot.com/2007/04/20070411.html[/url]
小婆先去 googling 一下
待會兒再來聊聊~
[month]
無論別人用什麼樣的眼光看待
依著別人得眼光、要求而改變原來的自己,
就喪失原本blog的意義了~
繼續blog 繼續做自己!!
我喜歡有"自己"味道的blog!!
Antony, 我記得部落格是江湖還是你說的呢! 有江湖就有身不由己的時候,不是嗎? : ) 跳出來看其實會比較容易回顧自己的初衷。
宣,感激妳啊! 大家一起加油~
少年黨主席,身不由己的時候就不自在了XD
Sherry,其實比較在意的是我拒絕了別人,其實心裡也會過意不去,至少會放在心上好一陣子。謝謝妳~
不多做自己一點,部落格怎麼經營的長久呢…
我還是覺得部落格自己玩的開心最重要
其他的…就隨它去吧
偉,說的好。我盡量做到這點:) 最近可好?
寫部落格本來就是在作一件自己喜歡的事情,我希望自己一直也保有這個初衷,也給迴紋針加加油!
做自己好自在
我覺得每個讀者的眼睛是雪亮的,
會有某些程度的篩選,
喜歡一個地方就會安定的留下來。
迴紋針就放心的做自己。 🙂
所謂的 寵辱不驚 就是這樣子吧
不過真的不容易 因為人性 往往就是趨吉避凶的
看見別人都在"瘋"某件事 自己心如止水 是需要一些些定力的
學長,看透了也就沒有不捨囉!就如上面說的,反正我們原本都是平凡人,甘於平凡比較好一點。[phone]
evander, 謝謝你~~
扉嵐,謝謝你。(我會努力ㄍㄧㄥ下去XD)
Fred, 門庭若市,都是過客。雲淡風清隨緣囉!:)
antiquity, 向來如此。不過這形容詞應該不是說我:P
愛達林,謝謝妳^^
QQsan & 小莎,如同小莎說的,我想我們沒有權力去決定別人要怎樣經營部落格,喜歡的不喜歡的,自然會留下來會離開。
但是,更重要的,我們好像也沒有立場去詮釋、去揣測誰誰誰為什麼要怎麼做,也許做者無心,看者聽者又何必多加臆測呢?:)抱著純閱讀的心情一切都好囉!謝謝你們。
我很同意QQSan 說的..
不過艾瑪喜歡商業化是她的選擇..
我們當然也可以選擇不看。
但對於那些真正始終如一的部落客,
還是要給予誠摯的掌聲。
說嘴的意思是自誇
你是不是用錯詞了
第一次來你的部落格!
寫得很好!
人生風景!
唉,我其實很替艾瑪捏冷汗。
經典打成精典,錯了,不好意思。
我覺得迴紋針搬家說搬就搬,還連續搬家,這是"豪邁"的一個很精典的展現。我記得黑饃兄曾經說過,像這樣成功的搬遷,在部落格史上是極少有的。
惟有不掛心,才有真自由。
艾瑪是因為變質的太明顯,才會引起某些人的不滿吧。
他自己覺得沒有變,其實別人也沒什麼好說嘴的,
只不過為什麼很多A級部落客(如酪梨壽司,Richy,老貓等等)都還是很受大家的愛戴與支持,艾瑪卻惹得一身腥,她自己或許還槁不清狀況吧,大家只是覺得他跟利菁越來越像而已。這也沒有不妥,只是走不同的路線罷了。
人一出名就容易吸引些亂七八糟的東西,
只要做好妳自己,別人對妳的認同依然不變。
很少看到妳這種不被喝采聲動搖的人,請繼續努力喔!
你應該覺得高興的是,艾瑪和Mr.6所受到的請託和被覺得「高傲」的結果,恐怕是有過之而無不及、已經到了得請秘書處理的程度了;我們小小咖反而可以比較肆無忌憚,只能在這裡羨慕你們各位門庭若市啊。:D
哈哈
我只能說
"格"紅是非多?
太紅好像也不是一件好事?
😛
就做自己吧~
迴紋針老師一直都是這樣
而我們也是喜歡這樣的你!
加油啊!!
小婆,妳說的那句話「部落格十誡」其中一條就是。人生座右銘…我好像常常寫這種題目的文章:P
chrissh, 心裡總難免會有跼促不安的時刻啊 (嘆) 還沒有到那種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。[cool]
在我眼裡.
妳一直都是啊!
所以~
繼續堅持妳所堅持的吧!^^
小婆曾說過~
部落格有二大精髓:Blogging for yourself and Sharing.
[url]http://anniechg.blogspot.com/2007/05/blog-post_29.html[/url]
妳的定位在哪裡
妳的初衷在哪裡
別變了質~
就不會迷失方向
[star]
哇~部落格也有座右銘耶!
那妳的人生座右銘是什麼呢?
Mine is:
[i]No matter where you are or what you do,
enjoy your unique life with those you love.[/i]
Share with you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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