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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學會走路很多很多年之後才學會開車,所以一開始開車的時候我就非常尊重路人的用路權利。轉彎時我一定讓已經走到一半的路人先過馬路,巷子裡我絕對不按喇叭催趕路人。因為我也會是路人,我知道路人不喜歡被車子欺負。
但不是所有人都有這樣的觀念。應該說,不少人手上抓了方向盤就以為自己是老大。碰到這種人,我就會拿出不怕死的個性。過馬路,如果有車子不懂尊重路人硬要轉過來,我就會故意走到他前面,然後瞪那個駕駛一眼。急什麼啊?法律可是規定不禮讓行人是要受罰的,更何況我又沒有把過馬路當逛街。窄巷子裡有車子在叭我(尤其是那種帶有「閃一邊去」意味的囂張喇叭聲),我要不就會回頭看他一眼,繼續走我的路,要不就裝作沒聽見。幹嘛按那麼大聲的喇叭?這路又不是你家的!如果在路上不幸遇到這樣對我這樣沒禮貌的駕駛,抱歉,我會狠狠地詛咒一頓的。
人老了其實脾氣會越磨越好,但是這點我不能妥協。不是跟我維護自己的交通權益,而是我討厭「不尊重人」的行為。
這座島上的人民能不能再多培養一點互相尊重的體貼呢?什麼事情都太過自我,導致什麼事情都只想到「我
」。我這個字裡可是有把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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久違了師大操場。算算我已經一個夏天沒跑步了。沒別的原因,實在是我怕熱討厭流汗厭惡身上有怪味道。終於捱到了秋天,我拿出體育褲,還有再猶豫就會後繼無力的衝動,一口氣跑了四圈。才四圈耶!以前我可以跑八圈的!其實在跑完一圈發現自己的體力變差就覺得有點擔心了,跑了四圈情況仍沒有改善,我就乾脆放慢速度,再走一圈緩和一下。我今天精神還不錯啊!是哪裡出問題?
是感冒吧?
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合理解釋,或者說,藉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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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往往得這樣不斷地將自己做不好的事情合理化。不這樣的話,人生就會因為充滿太多真相而顯得千瘡百孔不堪入目。倒不如粉飾太平,對人類歷史的進程還有點交代。